洛阳海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焦锑酸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洛阳海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焦锑酸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洛阳海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建设年产20000吨焦锑酸钠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本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焦锑酸钠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洛阳市吉利区石化产业集聚区纬三路北侧
建设内容:项目在原有车间内进行建设,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0吨焦锑酸钠,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1.2万吨,二期0.8万吨。项目配套建设储罐区、仓库等公辅、环保设施。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三氧化二锑、氢氧化钠、过氧化氢)、备料、反应、离心、洗涤、干燥、筛分、研磨、包装;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反应釜、离心机、干燥机、振动筛、粉碎机、自动吨包机等。
2、现有工程概况
洛阳海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程主要包括乙二醇锑生产线和玻璃增透剂生产线,其环境保护情况如下:
废气环境保护情况:①乙二醇锑生产线原料三氧化二锑上料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原料乙二醇储罐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两个储罐呼吸罐连通,反应釜、干燥机、蒸馏釜产生的不凝气采用冷凝-水吸收;②玻璃增透剂生产线上料、搅拌、包装产生的颗粒物经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③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喷淋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环境保护情况:①食堂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不含职工洗浴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再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一体机二次处理;最终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②职工洗浴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③蒸汽凝结水优先循环利用,无法循环利用部分经废水总排口直接排入洛阳市石化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
噪声环境保护情况:生产设备、泵、风机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环境保护情况:①危险固体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②生活垃圾暂存于环保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海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135 9201 8523
电子邮箱:lyhaihui@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洛阳德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185 3886 4388
电子邮箱:defanghuanbao@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1、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以从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公众意见表中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并将公众意见发至建设单位联系的邮箱。
附件: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jAL7gUz0YdPdx4aglIA7w?pwd=xeuw 提取码: xeuw